王一名:看《猎场》学管理:办公室恋情到底要不要?


文|王一名

胡歌主演的职场大戏《猎场》正在热映,作为一部以猎头公司为载体的职场戏,由于感情线太丰富,也被戏称为《猎情》、《情场》。

而主角郑秋冬的三场恋情,除去与第一个出场的罗伊人是大学谈的恋爱之外,与第二位的熊青春,第三位的贾衣玫都属于办公室恋情。尤其与贾衣玫,是在自己宣布办公室不能谈恋爱的前提下,发展出来的,作为老板的自己率先破了规矩。

那好,作为职场的一种常见现象,办公室恋情到底要不要禁止呢?

作为老板的郑秋冬,一开始严禁办公室恋情是对的?还是后来大胆相爱打破禁令是对的?

相信很多公司,很多HR都会遇到这个问题。

很多公司也有明文规定,禁止办公室恋情。

一条制度要不要制定,第一个是要考虑利害关系——如果违反了这条制度,会给公司带来什么样的坏处?如果遵守了会带来什么样的好处?

大多企业禁止办公室恋情的目的,无外乎以下3条:

第一、 办公室谈恋爱会降低工作效率。

想想啊,一般上班一边眉来眼去的,心头小鹿乱撞的,怎么有心情好好工作呢?

但这一条理由未必完全正确,还有一种可能是由于办公室恋情,反而会刺激恋爱中的员工努力表现,以赢得另一半对自己的欣赏。

第二条,办公室恋情会破坏公司保密制度。

比如很多公司的工资是保密的,部门与部门、岗位与岗位之间不同。本来每个人只知道自己的工资,一旦谈恋爱,至少会知道两个部门的。很多保密制度就无法贯彻。

第三条,也是很多公司最担心的,办公室恋情会结成利益团体。本来一项工作需要各个岗位、部门协作完成,相互之间会有一个制约。一旦有恋情发生,两个人携手就可能让这种制约失效。

比如刘强东上大学期间创业开饭店,就是由于收银的小姑娘跟大厨谈恋爱了,合起伙儿来贪钱,把饭店给搞垮了。

这三条原因,是大部分公司禁止办公室恋情的原因。

但上面说了,一条制度要不要制定,第一个是要考虑利害关系,第二要考虑这种制度能不能落实?不能落实的制度,最后就是形同虚设。

这么多公司禁止办公室恋情,那办公室恋情到底能不能禁止呢?

我看难。

理由同样有三:

第一, 职场是青春荷尔蒙释放最强烈的地方,感情一来,谁能挡得住?每个人一天24小时,除去睡觉8小时,大部分时间是在公司度过的。男男女女,每天耳鬓厮磨的,只要郎才女貌,日久生情几乎是必然的事。

郑秋冬作为老板,明明是自己要求的禁止办公室恋情,为什么还以身试法?没办法,干柴烈火,秋干气燥,一个火星子就会形成燎原之势,挡不住。

为什么很多老板都娶了自己的女秘书?星星之火,可以燎老板啊!

第二, 对于现代职场来说,不在办公室谈恋爱,想找个对象还真难。

你说去哪儿谈吧?

自由恋爱?每天家和公司两点一线,哪有机会接触别人?

通过人介绍?第一很多人抗拒这个,觉得什么社会了,还让人介绍啊?第二北上广深这样的一线城市,人与人之间关系很简单,也没有七大姑八大姨在身边,想让人介绍还真难。

找网友?用陌陌?现在科技到是越来越发达了,但是那玩意可靠吗?网的对面,谁知道是个人还是条狗?马化腾当年为了拉拢客户用QQ,把自己的头像改成美女跟人聊天。你要是碰到这样么一个“意中人”,该有多浪费感情?

第三个、即使人家谈恋爱了,你怎么界定?暗送秋波算恋爱?拉手算恋爱?亲吻算恋爱?同居算恋爱?现在好像不恋爱这些都可以发生了。

现在租房这么贵,同事合租也不算个事吧?

住在一起,门一关,你知道人家是在谈恋爱还是在谈工作?

你说人家恋爱了,人家就不承认怎么办?

所以啊,管不了的事,也就别管了。学学大禹治水,封堵不如疏导。

有些单位做的挺好——

可以恋爱,但别被我发现合伙儿损害公司利益,一旦发现,严惩不贷。

是否恋爱没法判定,但是否结婚是可以判定的。恋爱可以在一起,一旦结婚,两个人必须分开,不能在同一个部门,或同一个公司。

这样也就差不多了。毕竟,爱情是可以让人更珍惜所拥有的一切,而不是相反。

想想这么多年,同事里面恋爱并走到一起的,还真不少。

祝福他们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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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一名,战略执行力专家,现居北京;北大、清华、人大等高校总裁班授课讲师;华为大学特聘高级讲师;著作:图书《超级掌门人》、光盘《从中层到中坚》;1999年起在大唐电信负责公司企业文化、媒体公关、品牌传播;2004年创业;曾任著名咨询公司高级讲师、咨询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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